各处室、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有关精神,为做好2011年度我厅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经研究,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的范围和对象
申报评审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范围是2011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组织)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评审的条件
2011年度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中级技术职务的申报条件,按鄂职改办〔2000〕183号文件规定执行。
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不能“双破”评审。所有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及破格、转评、转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由各单位集中报厅职改办预先审核,并办理有关手续。未经厅职改办审核同意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的要求
参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见附件1),需报送的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主要包括:
1、《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2、单位公示证明(见附件3)
3、《申报晋升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中级职务人员花名册》(A4幅面)1份及电子文本。
4、《湖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详细填写表格内容,不可复印。
5、经单位核实、使用省人社厅职称申报专用软件录入生成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A3幅面)一式15份及电子文本。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外语、计算机免试审批表须提供原件。
各单位申报人员以上六证实行“首审负责制”。证书原件由所属单位负责首审,省水利厅职改办终审。复印件须加盖所属单位公章,并经所属单位审核人签字方有效。
7、2009、2010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提供《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的需经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10、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公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四、有关要求
(一)所有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在职称申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及“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规定,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报送前要将申报人员基本材料在本单位公示1周以上。所有报送材料的复印件须由推荐单位审验盖章、审核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二)各单位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后集中造册统一上报。
(三)事业单位申报控制数原则上不得突破岗位空缺数。对现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已超过岗位设置数20%的,原则上不得申报本级别的职称评审,特殊情况需申报的,经省职改办审批,按“退一进一”的办法处理。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经省职改办批准可允许申报。
(四)申报的评审材料严格按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的规定要求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律使用A4规格纸张。
(五)各类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表内空间不够可另加附页,各种表格必须加盖公章,表格不必装订成册。
(六)填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省职改办规定的表格,自制表格一律无效。
(七)任职资格、业绩材料等相关时间计算截止2011年12月。
六、报送时间及联系人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2011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
联系人:余毅 联系电话:027-87378101
七、收费标准
评审费的收费标准按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的规定,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
附件:1、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3、 单位公示证明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